西南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西大实设〔2016〕3号
第一条 为稳定、加强实验技术队伍,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西南大学实验室工作规程》,特制订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 实验室(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实验室全面管理工作,编写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二)根据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具体组织制定、修订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组织编写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申报工作,注重提高设备的投资效益。
(四)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实验教学工作。
(五)积极组织并参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研究与实验改革工作。
(六)不断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做好本室(中心)人员的任务安排和职责分工。
(七)定期检查实验室工作,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及评优考核工作。
(八)积极组织安排本室(中心)搞好对外服务工作。
第三条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具有本学科实验理论和实验技术技能。
(二)负责制定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编写实验大纲、实验讲义和指导书,开展实验课题的研究,及时更新实验内容。
(三)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备课,做好课堂指导,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四)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研究与实验改革工作,配合实验室(中心)主任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在实验室管理和建设中起骨干作用。
(五)认真查阅学生实验数据,批改实验报告。
(六)组织学生实验课成绩考核。
(七)在拟订教学、科学实验方案以及在开展实验课题的学术研究中起带头作用。
(八)参与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与功能开发工作。
(九)参与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
(十)首开实验,指导教师要进行试作,并做好试作记录;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待试讲通过后方可指导实验。
第四条 高级实验师(含高级工程师、教授、副教授)岗位职责
(一)熟悉本学科实验领域国内外学术和技术动态,提供学术和技术指导。
(二)根据本学科实验室发展要求,提出实验室建设方向,制定实验室发展规划,拟订教学和科研实验方案。
(三)积极开展实验课题的研究,及时更新实验内容,编写实验讲义和指导书。
(四)负责指导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引进、验收、安装调试和技术开发工作。
(五)不断学习本学科领域的实验理论与实验技能,熟悉掌握有关仪器设备使用方法。
(六)掌握先进的实验技术手段,承担和指导实验装置的研制及有关仪器设备的改造工作,解决本学科实验技术中的疑难问题。
(七)指导中、初级实验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和学习。
(八)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实验师(含工程师、讲师)岗位职责
(一)根据实验室的教学和科研职务,安排好计划,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参编实验讲义和指导书,努力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水平,上好实验课。
(三)拟订有关实验室建设方案,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配备方案,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提高实验课质量。
(四)承担实验室有关技术开发工作,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保养、维护、故障诊断和排除工作;保证实验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五)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完成实验室主任交给的各项任务,共同做好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和学习。
第六条 助理实验师(含助理工程师、助教、实验员)岗位职责
(一)努力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实验技术水平。
(二)做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掌握有关实验的基本原理。
(三)主动承担实验教学的辅助工作,注意实验方法的改进和质量的提高。
(四)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参加仪器设备的维修、参与实验方案的设计和一般实验装置的改进与研制,做好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等的帐、物管理工作。
(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六)完成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实验师(工程师)共同搞好实验室各项工作。
第七条 实验技术工人岗位职责
(一)熟悉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做好经常性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二)经指导能完成教学实验、科学实验的准备工作和有关实验辅助工作,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方法和步骤。
(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遵守纪律,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四)努力学习科学技术、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
(五)认真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
(六)完成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