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关于印发〈西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校〔2020〕333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校〔2023〕213号)和《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校〔2020〕3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西南大学商贸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一、选拔原则
(一)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以人为本
做实做细招生工作服务,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管理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
(三)材料审核评价小组
成立材料审核评价小组,开展具体的材料审核工作。
(四)综合考核专家组
成立综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综合考核成绩,择优推荐拟录取人员名单。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4年学院招收普通计划1名。具体见下表: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备注
农业经济管理
1
普通计划
普通计划不招收在职定向申请人。普通计划不招收在职定向申请人。
四、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名单确认
材料审核小组对“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具体详见我院网页公示名单。
(二)综合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进行。
(三)综合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4年4月29日9:00-11:00
报到地点:西南大学商贸学院8202-4办公室
考核时间:2024年4月29日 15:00-17:30
考核地点:西南大学商贸学院8403会议室
(四)资格审查
为全面核验考生信息,所有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 学籍证明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网上报名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还需提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能够在入学前取得该认证书的承诺书;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代表性学术成果;
5.《西南大学2024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签字)。
后续复试过程中,如需考生提交其它材料,则另行通知。考生将《西南大学2024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手写签字)电子版以“专业名称+姓名+承诺书”格式命名,于4月28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junyou529@swu.edu.cn,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五)综合考核内容
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博士生招生考试的综合考核和录取,我院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1.综合考核面试内容
(1)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由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2)面试考核内容包括英语水平、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含思想品德与社会责任)等内容。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考生同意提前终止的除外)。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5分钟左右的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请考生将上述材料以 “专业名称+姓名+PPT”格式命名,于4月28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junyou529@swu.edu.cn。
2.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水平*20%+专业知识*20%+创新能力*30%+综合素质*30%。
综合成绩以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为单位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3.录取工作与公示
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照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录取,即在同一二级学科按照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
(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五、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用EMS或者顺丰邮寄至重庆市荣昌区学院路160号西南大学8202-4办公室(王老师收,电话:023-46738421)。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办法和形式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秉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考核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商贸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凡对综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实名向学院纪委反映。监督电话:023-46751538。
七、其他说明
1.学院保留根据生源质量、生源数量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权利。
2.本细则由商贸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3.咨询电话:023-46738421,咨询人:王老师。
商贸学院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