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学生会
商贸学院学生课堂管理规定

商贸学院学生课堂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课堂管理,营造良好的课堂学习氛围,保证良好的教学环境,建设优良的学风,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与基本形式,应坚持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原则,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

第三条 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直接组织者、实施者和管理者,对顺利完成课堂教学,进行课堂纪律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要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应遵守学校纪律,自觉服从教师的组织、管理和指导,积极配合教师圆满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第四条 课堂是师生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必须保持整洁、肃静。

第二章 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第五条 学生应当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违反者按《西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西南大学日常行为管理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迟到的学生应经任课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课堂上课。

第六条 学生因病或因事不得不请假的,应当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的,迟到、早退每累计三次按缺席一学时计算;迟到、早退超出二十分钟的,每次以缺席一学时论,同一学时迟到且早退的,按缺席一学时计算。

第七条 学生应当严格遵守教学秩序与课堂纪律,配合教师的课堂管理,不从事与课堂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 负责考勤的班级干部、学生会干部应适时主动配合任课教师进行考勤并记录在册,不定期向班主任、辅导员汇报出勤情况,为学院考勤汇总、综合测评提供依据。

第九条 学生必须着装整洁得体,不得穿拖鞋、背心、睡衣、外短裤、超短裙、吊带衫等进入教室。

第十条 不得携带早点、零食进入教室,严禁在课堂上吸烟、吃东西。未经教师同意,不得在课堂上随意走动和擅自出入。

第十一条 学生应认真有序参与课堂充分讨论,严肃活泼,积极思考、主动发言。

第十二条 学生应尊重教师,对教师授课有意见,应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不讽刺、起哄、指责和谩骂教师。

第十三条 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遵守社会公德,营造良好学习环境。教学场所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纸屑、杂物废品,不准在门窗、桌椅及墙壁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自觉爱护教室各类设备设施,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严格遵守考核秩序与纪律,不得有交头接耳、夹带、抄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通讯工具等违纪作弊行为。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商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