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学院网络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媒体(含涉及学院信息发布的网站、各类新媒体、各类客户端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创作编、审、签、发以及所属网站、各类新媒体、各类客户端等平台发布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防内容细节错误,重要稿件信息按规定程序送审,做到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堵住漏洞。
二、严格履行“三审”制度
(一)初审
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
(二)复审
由信息涉及内容相关办公室、系(中心)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
(三)终审
由信息涉及内容的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发布。
终审通过后,由学院办公室报分管宣传工作领导审签,由学院宣传干事予以发布,并择优向学校或其他媒体推荐报送。
三、认真执行“三校”制度
(一)严把舆论导向关
对稿件中有关法律法规、政治性问题及敏感话题等做出正确使用;
(二)严把语言文字关
对稿件中的表述、修辞等要严格遵守标点符号、数字用法使用规范、固定词条等规定;
(三)严把稿件内容关
稿件内容表达要简明精炼、言简意赅、生动形象。
全部稿件均认真校对三次以上,校对人员负责校样的文字技术整理,对各次校对质量监督检查和校对质量负责。
四、具体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各办公室、系(中心)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二)统一管理要求
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内部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及其采编人员;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三)严格审核内容
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发布,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四)规范信息标题制作
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五)完善问责机制
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办公室、系(中心)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细则
本制度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信息发布审批流程(数智西大或办公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