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2019年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党员质量,现将本次推优入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推荐的对象
2017、2018级符合条件的本科生
二、推荐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觉悟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
2、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3、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4、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截止2020年3月中旬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培养考察满一年。
5、已参加过线下党校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已参加“党旗飘飘”线上党校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6、学习态度端正,表率作用较好,无补考,无重修。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者服务,积极参加劳动等。
8、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2019年2月-2020年2月期间已交书面思想汇报不少于5篇。
三、推荐形式
推荐形式:民主推荐。
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推荐的基本条件与要求,充分利用微信、QQ、钉钉等新媒体技术手段,召开线上团支部会议,公正公开公平地开展推荐工作。要求班主任和驻班党员参会。到会人数须超过团支部总人数2/3方为有效。团支部进行酝酿讨论,对推优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充分讨论,最后形成推荐名单。每个团支部推荐不超过3人。
团支部对推荐的3人,需进行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并填写《商贸学院2020年春季学生推优对象-群众满意度调查(班级汇总表)》。
学院团委学生会,参照团支部,共可推荐3名。
四、注意事项
1、学院团委组织部对推优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如不具备条件,将取消其资格。
2、各团支部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商贸学院推优入党工作团支部会议记录表》(需提交电子档、纸质档,纸质档需团支书、驻班党员、班主任签字),《商贸学院学生推优对象汇总表》(需提交电子档、纸质档,纸质档需班主任签字),《商贸学院学生推优对象情况登记汇总表》(需提交电子档)、推优对象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商贸学院2020年春季学生推优对象-群众满意度调查(班级汇总表)》(纸质档、电子档)。各个团支部全过程需认真做好工作记录(会议发言记录、留存网络会议截图等)。
3、材料提交时间:电子档请于3月26日12: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1678294798@qq.com。团支书、驻班党员、班主任签字的纸质档等材料请各团支部提前准备,在学校通知正式开学后统一提交。逾期未交的支部按弃权处理。联系人:吴娟娟,兰朝栩、陈柯岑,联系电话:17702348681,18982029072,13372681885。
中共西南大学商贸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