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学院教师行为规范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当“为人师表、率先垂范”。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的行为,特制订下列规定:
一、爱国爱岗、献身教育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热爱祖国,保持民族气节,增强民族自信心。
(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奉公守法,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正派公道,不让学生或学生家长为自己谋私利。
(五)热爱学校,关心集体,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二、刻苦钻研、精益求精
(一)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做到精通专业知识和熟练掌握专业技能。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
(二)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努力探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专业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实践能力。
(四)主动承担教学任务,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切实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五)要以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科学态度组织教学,精心备课、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组织考试,自觉做好一切教学常规工作,以自身的精益求精和勤奋敬业精神教育和影响学生。
(六)积极参加各项教研活动,经常互相听课,交流教学经验,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七)勇于创新,努力提高学术研究和教学研究的能力,积极进行学术研究、提高参与课程改革与教材开发的能力。
三、热爱学生、教书育人
(一)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教书育人,把德育与所教课程内容有机结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技能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要以热情、和谐、宽容的态度全面关心学生、了解学生、爱护学生,既要热忱关怀,又要严格要求,坚持正面引导,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三)言传身教,教学相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虚心听取学生的意见,建立民主、平等、正常的师生关系。
(四)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妥善处理好学生中的各种问题,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别要多关心特困生,重视做好部分学生的转化工作。谨防态度简单粗暴。
四、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一)增强法制观念,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
(二)顾全大局,服从工作安排,对领导有意见,应以适当的方式善意地提出批评。
(三)尊重同志,相互关心,团结协作,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虚心向优秀教师学习,帮助经验不足的教师,教学上要互相切磋,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做到自尊、自重、自爱;衣饰整洁得体,举止端庄大方,语言文明礼貌;尊老爱幼,助人为乐;不参与赌博与迷信活动,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为人师表。
(六)不在教室抽烟,不随地吐痰,保持办公室与教室的清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七)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