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学生干部在团学组织中努力工作、争创优秀,在学生中积极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依据《西南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8年西南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西南大学学生干部
二、奖项设置
全校评选10名,各获奖学金1万元。
三、评选条件
参评学生须为拥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
(二)热心团学工作,担任团学组织学生干部,富有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
(三)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四)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对国家、社会、学校作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团学工作、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参加比赛受到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表彰;
3.在校期间,担任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四、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根据评选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在2018年12月14日18:00前提交申报表(见附件)至商贸学院2302办公室廖老师处(023-46751538)。
(二)院(部)推荐。由二级党组织副书记、二级团组织负责人、辅导员组成院(部)评委会,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中推荐3名“西南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建议人选,并将建议人选相关材料在2018年12月19日18:00前提交至校团委406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建议人选应充分体现校院二级学生干部的比例结构。
(三)校级评定。由校团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重庆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组成校级评委会,对各院(部)建议人选进行评定。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初评。评委会依据申报材料,按照评选条件要求对建议人选进行会评,确定20名入围复评人选。
2.复评。评委会通过现场个人陈述、答辩等环节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3.公示。评委会对获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申报表中个人陈述请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双面打印即可)
西南大学2018年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报表.docx
西南大学商贸学院
2018年12月12日